刘素珍,1945年生,山西省阳曲县人。现任太原画院副院长、省美协理事、市美协主席、中国画画家、二级美术师。曾任太原市群众艺术馆副馆长。负责群众文化工作二十余年,组织大、中型美术展览数百个,办美术培训班多次。1982年邀请中央美院十二位教授来我市和艺术馆联办“中国画进修班”为期一年,授课了中国人物画、山水画、中国花鸟画等各学科,为太原市及我省培养了一大批美术创作人才;89年又组织以三晋业余美术工作者为主体的“三晋画院”,发展画师一百余名,举办展览数次,92年以“三晋画院”赴北京举办了“三晋风情画展”,在北京引起轰动效应。中央电视台等十七家报纸、杂志、新闻单位作了报道,此次活动被评为“山西92年十大文化活动之一”;因其在群众文化工作的成绩及美术创作的成果,太原市劳动竞赛委员会93年记功一次。
创作成绩:中国画“雪打灯”参加全国第六届美展并被评为优秀作品奖,中国画“夏凉图”参加’92全国美术群星大展获优秀作品奖;中国画“睡”参加《海峡两岸书画名家精品》展并获优秀作品奖,作品被台湾“九洲书画院”收藏。中国画“冬天的早晨”入选第四届中国体育美术展览。中国画“香”、“春光图”赴日本姬路市美术馆展出,中国画“硕果”在南韩美术馆展出并获特别奖。部分作品赴加拿大、新加坡等地展出并被收藏。